当前针对竣工验收阶段,重庆市明确了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等4项改革任务。
一、优化验收方式。遵循“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原则,全市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实行竣工联合验收,验收事项由改革前的8项优化为4项,减少事项50%。
二、精简办事流程。现场通过全部联合验收事项的,可直接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消竣工验收备案,并以“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压减办事时限。推行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联合验收办理时限由改革前的12个工作日压减为7个工作日,压减时限42%。
四、推行单位工程联合验收。在满足独立使用功能,且能保证安全投用的情况下,实行单位工程联合验收,助推项目提早投用,尽快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目前重庆市竣工联合验收实现项目全覆盖(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含较复杂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均实行联合验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推行档案验收告知承诺、推行单位工程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达到全国“领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