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参建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省公建中心
2019年12月9日
参建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建设行为,加强对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等方面的服务质量评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组织实施的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
第三条 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履约评价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督。
第二章 评价机构
第四条 中心设立履约评价委员会,负责中心履约评价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审批参建单位履约评价结果。
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总工办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其他部门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总工办、前期设计部、合约审计部、工程管理部、设备材料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总工办承担中心履约评价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履约评价结果等重大事项向履约评价委员会提出建议,受理参建单位对履约评价结果的异议。
第六条 前期设计部、合约审计部、工程管理部、设备材料部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单位的履约评价。
第七条 招标采购咨询分公司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在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中公布履约评价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并拒绝违约单位投标人参加所有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的投标。
招标采购咨询分公司在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履约评价结果的应用办法。
第八条 中心纪检机构负责对中心及各部门履约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第三章 评价对象
第九条 评价对象为参加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单位。
第十条 评价时间覆盖合同履约期,其中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按季度、年度进行评价,其他单位在履约完成后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评价内容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单位履约评分表中列明,并通过中心官网提前告知评价对象。
第四章 评价与定级
第十二条 总工办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按时启动履约评价工作,确定履约评价对象,组织履约评价评分,汇总履约评价结果,提请召开履约评价委员会会议,公布履约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 总工办按年度组织参建单位定级,根据履约评价评分,按A、B、C、D 四个等级对参建单位进行分级评定和管理;定级周期为一年。
A级:汇总评分≥90且专业内排名≥10%;
B级:汇总评分≥80且未定为A级;
C级:60≤汇总评分<80;
D级:汇总评分<60,视为本办法第六条所称违约单位。
非竞争性行业单位不定级;年度内专业分类下参评的单位不足 3 家时,不评选 A 级;单项目有两个季度履约评价低于60分的,不得评选为 A、B 级。
第十四条 参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内不予定级,属于本办法第六条所称违约单位:
(一)《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所列情形;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所列情形;
(三)《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所列情形;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所列情形;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所列情形;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制定及修订经中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评分表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履约评分表
勘察合同履约评分表
设计合同履约评分表
施工总承包合同履约评分表
监理合同履约评分表
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分表(分为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合同、跟踪审计合同、结算审计合同三项)
设备供货安装合同履约评分表
材料供货安装合同履约评分表
其他合同履约评分表(分为监/检测合同、咨询合同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