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日上午,省公建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纪检工作会议。
党支部副书记卞爱芳带领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通过“案例解读监察法”对监察法进行解读,进一步加深大家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的理解。通过“监察法一周年·看监察全覆盖”的案例解读,大家知晓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的威力,“临时工”“编外人员”不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对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的监察也毫不含糊。通过监察法的学习和案例解读,大家了解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扩展到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行的是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监察法学习和解读后,公建中心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纪检工作交流。大家都做了充分准备,交流了本部门存在的廉洁风险点、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建中心层面在制度建设、流程设置等方面的建议。通过交流,大家进一步统一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陈海陆总经理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对公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纪检工作对公建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公建中心要贯彻落实好省纪委蒋卓庆书记提出的“两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满足政府要求,确保符合廉洁要求,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二是公建中心所有干部职工一定要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包括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公建中心所有干部职工行使的权力是省政府交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勇于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切戒利益输送和权利寻租。三是公建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真正把省公建中心建设成为让省委省政府放心的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平台。